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我要分享
2019年12月25日上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简称“龙华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我会应邀参加聘任仪式,并于当天下午前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简称“坪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坪山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作机制。
我会法工委成员荣聘为龙华法院特邀调解员
聘任仪式现场
我会常务副会长、法律工作委员会(法工委)执行主席许建洲,常务副会长林旭楠,副会长、法工委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黄奕波,副会长兼执行秘书长林津,理事、法工委常务副主席林旭加,理事、法工委委员吴旺根、张高爽等应邀参加。
我会参加人员合影
据介绍,本次共聘任174名特邀调解员,既有行业方面的专家、专业领域的学者、商界精英、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基层干部,也有热心公益的普通企业员工,队伍来源较为多元化。我会法工委多名成员荣聘为龙华法院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协助法院做好防控调处工作,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
龙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泽洪首先对获聘的特邀调解员表示祝贺,对其积极支持法院工作表示感谢,并在致辞时强调,广大特邀调解员来自不同的行业和专业领域,了解基层、了解民生、熟悉行业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很多方面与法官的知识、经验可形成互补,是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生动体现。希望特邀调解员能够发挥好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攻坚克难、勇于担当,与龙华法院一道把龙华区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积极打造符合龙华区情、引导时代潮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龙华样板,更好的服务于“和谐龙华”“平安龙华”“法治龙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会与坪山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会议现场
戴少雄副院长讲话
吴振城监事长讲话
吴振城监事长对坪山法院领导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并分享了商会法工委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他表示,法工委自成立以来,为商会会员单位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政府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多家深圳异地商会来访交流经验。近期,我会还与龙华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此次与坪山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意味着我会法工委发展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希望今后与坪山法院紧密联系,加强交流合作,共同致力为坪山区广大民营企业构建强大的法律保障机制,助推坪山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我会副会长、法工委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黄奕波(左),理事、法工委常务副主席林旭加(右)发言
我会理事、法工委委员张高爽(左),会长助理、法工委委员陈晓阳(右)发言
会上,双方就合作的形式及日常运营模式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纷纷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合作备忘录的意见精神,积极搭建商会与法院的合作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商会组织健全、会员广泛、贴近企业等优势,推动法院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圳市潮汕商会驻坪山法院调解室揭牌仪式
会后,戴少雄副院长等陪同吴振城监事长一行参观坪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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