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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意见

新闻来源:深圳潮商网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我要分享


2015年度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在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深圳市潮汕商会的正确领导下,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依法行善为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国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导》、《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等规定,自觉遵守本基金会章程,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不断做好公益事业,在开展公益事业活动方面,得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潮商企业家的大力支持,取得较好的成绩,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


    一、接收捐赠资金收入及使用情况
    一年来,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严格遵守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及国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与治理规则》等规定,依法、依规运营捐赠资金。
    1.捐赠资金来源情况
    2015年度共接受捐赠资金9,530,783.40元人民币,上年度末未使用捐赠资金3,671,426.58元人民币,合计资金共13,202,209.98元人民币。
    2.捐赠资金支付情况
    一年来共拨付公益事业活动资金10,551,509.84元人民币,其中:   
    (1).拨付汕头市慈爱托养中心项目5,852,769.04元
    (2).拨付教育文化事业3,700,000.00元
    (3).拨付扶贫济困事业270,000.00元
    (4).拨付其他公益事业728,740.80元
    本基金会支付人员工资福利 153,536.98元和行政办公支出117,475.77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本年度支出的比例为2.50%,2015年年终净资产值2,472,476.93元.


    二、关爱困难群众生活,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2015年1月23日为了让家乡的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春节,深圳市潮汕商会与我会专程组织深圳潮商在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西胪镇开展送温暖活动,由汕头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马逸丽、潮阳区副区长黄志荣、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吴锡龙、深圳市潮汕商会会长吴开松、监事长吴振城、副会长兼秘书长丁伟斌,副秘书长余彬生,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姚欣强,秘书长郑克雄等领导参加了慰问活动,向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食用油、大米价值27万元人民币,这一活动体现了在外游子回报桑梓的赤子情怀,体现了深圳潮商爱心的奉献,同时受到了当地政府的赞扬和得到广大群众的感谢。


    三、乡贤反哺公益,捐建汕头慈爱托养中心
    为响应汕头市委、市政府“乡贤反哺”支持汕头公益事业建设的号召,深圳市汕头商会发动商会成员及热心人士认捐2000万元人民币,建设“汕头市慈爱托养中心”公益项目,捐赠资金不断捐至我会,我会积极协调有关工作,认真接受资金并及时拨付使用,在去年拨付建设资金63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今年又拨付资金585.28万元人民币,合计拨付资金1215.28万元人民币,目前该项目主体大楼已建成并开始内部装修和配套项目建设,届时将建成一幢五层楼房,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的托养中心,交由地方有关部门供残疾人及老年人托养康复专用。


    四、关爱群众文化生活,捐建文化活动中心
    汕头市潮阳区河溪镇华东村位于榕江片属纯农地区,全村1万多人口,没有一处文化活动场地,群众文化生活贫乏。为关心家乡群众文化生活,改善文化活动环境,深圳市潮汕商会创会会长吴开松先生捐资310万元为华东村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我会积极协调有关工作,文化活动中心楼共四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文化活动中心已投入使用,此善举得到地方党政和群众的赞扬。
    过去的一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的素质和业务能力,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的依照国家的规定办好基金会。


    五、2016年工作意见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理论为指导思想,不断树立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的思想和依法治国,依法规范基金会的思想,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家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基金会运营的行为指引》的规定规范基金会的各项工作。
    2、认真积极的做好捐赠资金的接受和支付工作,新的一年,要继续配合深圳市汕头商会关于捐赠建设“汕头市慈爱托养中心”的项目,使公益慈善项目能早日完成,交由地方政府投入使用。
    3、要加强学习,做到学法、懂法、遵法、守法、用法,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力求规范、高效、优质做好公益事业服务工作。

广东省潮商公益基金会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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