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商会规模的不断发展,商会经济实体运作的项目越来越多,有必要保持方向的正确性以及战略上的高瞻远瞩,以打造“百年商会”。商会于9月6日召开常务工作会议,提出了商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设想和建议名单,并在9月23日举行的深圳市潮汕大会第二届第二次会员大会上得到审议通过。
战略决策委员会由黄振达、李茂水、黄向墨、黄楚龙、卢绍杰、龚俊龙、詹玉湘、吴开松等9人(暂缺1人)构成。
根据新通过的商会章程规定: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商会办会方向、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的审议决策。战略决策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审议商会发展战略规划,推举、监督和建议罢免商会领导班子主要人选,审议涉及本会与四市商会关系等重大事项,指导监督商会财务。
战略决策委员会是理事会的核心机构,章程规定的须经会员大会或理事会议议决的事项,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方为有效。